即日起至12月底,瀘州市將在城市建成區集中力量開展查處違法建設攻堅行動。日前,瀘州市城管委下發《“靚城”2017年違法建設治理專項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將對新增違法建設“零容忍”,實現違法建設“零增長”。
根據《方案》要求,此次攻堅行動將按照“嚴控增量、減少存量、重點突破、整體推進”的要求,完成2017年違法建設拆除目標任務。通過此次攻堅行動,瀘州市將實現存量違法建設拆除量達到13萬平方米以上,累計拆除量占存量總量的50%以上。同時,將有效利用《瀘州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》設定的在建違法建設即時拆除手段,及早發現,及時制止。
拆除目標
瀘州市將實現存量違法建設拆除量達到13萬平方米以上,累計拆除量占存量總量的50%以上。
拆除區域
此次攻堅行動以一環路周邊、蜀瀘大道-連江路-城南大道沿線八個進出口通道、主要賓館周邊為重點區域,對重點路段新增違建、底樓違建、有礙城市觀瞻的違建全部進行拆除。
江陽區
以江陽北路、江陽中路、江陽南路、江陽西路、星光路、龍透關路、酒城大道一段、酒城大道二段、酒城大道三段、康城路一段、連江路、城南高速通道、城西高速通道、南苑賓館、酒城賓館周邊為整治重點。
龍馬潭區
以龍馬大道一段、龍馬大道二段、春雨路一段、迎賓大道一段、蜀瀘大道、回龍街、沱江一橋、城北高速通道、巨洋大飯店周邊為整治重點。
納溪區
以藍安路納溪段、紫陽大道、云溪東路、云溪西路、河西大道、化工大道以及高速公路連接線沿線為整治重點。
其他
瀘縣以及各園區主要以城市主要通道沿線、重要節點和城市商圈周邊為整治重點。
拆除措施
根據《方案》要求,通過摸底排查并經過查處機關認定為違法建設的,相關部門應及時下達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改正通知書,督促其主動自拆。查處機關將違法建設書面告知供水、供電、供氣企業,并抄告違法行為人,對符合相關條件的,采取停水停電停氣措施。查處機關對依法認定附有違法建設的不動產,應當及時函告不動產登記機關,限制房產交易、變更。違法建(構)筑物依法拆除后,及時函告不動產登記機構解除限制。
各區將組織街道、社區進行摸底排查,建立違法建設機關單位、財政供養人員、社會團體及企業、群眾違建“四本臺賬”,并摸清違法建筑的性質、數量和面積。倒排工期、順排工序,拆除一起、銷賬一處。
按照要求,各區要建立健全違法建設地域責任制和巡查制度,形成以鄉(鎮)、街道、社區、村組、物業小區為單位的巡查網絡,分片區落實責任,實行網格化監管,分工負責、分片包干、責任到人,建立日常巡查網絡和上下監督巡查網絡。村(居)委會、社區、物業公司等是違法建筑巡查監管網絡的基礎,應開展日常巡查工作,及時發現違建、及時制止違建、及時報告違建。
國土、住建、規劃、城管、供水、供電、供氣等部門和企業對違法建設的查處要嚴格按照《瀘州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》履職,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單位責令整改、通報批評,情節嚴重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。對財政供養人員存在違法建設的,抄送工作單位,督促其自行拆除。
記者 許亞琴